3月6日,我中心莲花北教学部邹正武老师捡到一个钱包,一直在寻找失主。两天后,失主白女士与邹正武老师取得联系,邹老师确认失主身份后,将钱包物归原主。
事后,白女士特向我中心发来感谢信,我中心才知悉此事。
邹正武老师拾金不昧,表现了一个蓝天社员工应有的素质!
特此通报表扬!
蓝天社
2010年3月13日
附(白女士来信原文)
蓝天社的领导:
你们好!
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培训中心的邹正武老师。他急人所急拾金不昧的精神真是值得赞扬!
3月6日晚,我带女儿到莲花北的培训中心上舞蹈课,下课时走得匆忙,不慎落下钱包,3月8日上午我来中心寻找,来之前抱着问问看,万一碰到善人了,或许有点希望。谁知,真是遇到善人了,说明情况后,你们中心的邹正武老师立即把钱包还给了我。
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,邹老师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非常难能可贵,真是为人师表,值得人学习和尊敬。他的行为和他的环境十分不开的,感谢您们培养了这么好的老师!
致
礼!
白女士
2010.3.9 |